天津危化品大爆炸敲警钟 危险废物如何处置

   日期:2015-08-18     浏览:600    评论:0    
     8月12日晚11时许天津发生爆炸之后的10个小时,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导致了爆炸,爆炸物是什么。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该公司仓储业务的商品类别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何为氰化物?

“这些物品都是危险物品,如果操作不当,自身混合后就可以发生爆炸,根本不需要火源。压缩天然气本身就容易爆炸,氧化剂和有机物以及氰化物有一点的混合,都会发生爆炸。但是具体是哪个环节导致出现的爆炸,还必须现场勘查。但是爆炸之后氰化物的污染非常严重,也是毒性最大的一个物品。”一位化学专家对此次的爆炸分析道。

据资料显示,氰化物是剧毒物质。HCN人的口服致死量平均为50毫克,氰化钠约100毫克,氰化钾约120毫克。

氰化物对鱼类及其他水生物的危害较大。水中氰化物含量折合成氰离子(CN-)浓度为0.04-0.1毫克/升时,就能使鱼类致死。对浮游生物和甲壳类生物的CN-最大容许浓度为0.01毫克/升。氰化物在水中对鱼类的毒性还与水的pH值、溶解氧及其他金属离子的存在有关。此外,含氰废水还会造成农业减产、牲畜死亡。

简单的氰化物经口、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人体,极易被人体吸收。氰化物进入胃内,在胃酸的作用下,能立即水解为氰氢酸而被吸收,进入血液。细胞色素氧化酶的Fe3+与血液中的氰根结合,生成氰化高铁细胞色素氧化酶,使Fe3+丧失传递电子的能力,造成呼吸链中断,细胞窒息死亡。在非致死剂量范围内,氰化物在体内能逐渐被解毒。

氰化物污染,因为体内的β-巯基丙酮酸在断裂酶的作用下释放出的硫能被体内代谢产生的亚硫酸根所接受,生成硫代硫酸盐。硫代硫酸盐与氰根在硫氰生成酶的作用下,能生成硫氰化物,从尿中排出。不过,这种体内解毒能力是很有限的,如摄入的氰化物超过了解毒的负荷,达到中毒的浓度,便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由于呼吸中枢对组织缺氧特别敏感,急性氰化物中毒的病人,其症状主要为呼吸困难,继而可出现痉挛;呼吸衰竭往往是致死的主要原因。氰化物污染水体引起鱼类、家畜乃至人群急性中毒的事例,国内外都有报道。这些事件都是因为短期内将大量氰化物排入水体造成的。

铁氰化物和亚铁氰化物毒性虽然很低,也能造成危害。如果将这种含氰络合物大量排入地面水,通过阳光曝晒和其他条件的配合,即可分解并释放出相当数量的游离氰,导致鱼类死亡。

少量氰化物经消化道长期进入人体,会引起慢性毒害,动物实验所得的阈下浓度每公斤体重为 0.005毫克。流行病学调查得知,有的居民由于长期饮用受氰污染(含氰0.14毫克/升)的地下水,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等症状。这可能是由于神经系统发生细胞退行性变化所致。这些居民的甲状腺肿发生率显著上升,可能是由于体内长期蓄积硫氰化物所致。因为硫氰化物能妨碍甲状腺素的合成,影响甲状腺的功能,导致甲状腺代偿性肥大。

爆炸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危废处置”思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扑灭爆炸火势,并对现场进行深入搜救,注意做好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抓紧组织精干医护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要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在这紧急的档口,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四点工作思路:一、由于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方式不明,暂缓扑灭,确定好具体方案再实施;二、密切环保监测,派防化团进现场;三、伤员的抢救救治,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四、附近区域的交通戒严。这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牵动着中央及社会大众的关注。

年产1亿吨危险废物,称环境安全巨大隐患

天津危化品大爆炸敲响了危险废物处置的警钟。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是国家屡次提醒调的方面。近年来日益受到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越来越严格。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1500万吨左右。现有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加上历年累计贮存量,导致危险废物大量堆积,成为环境安全隐患。

据初步估算,全国危险废物堆存点多达数百个,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数量高达上亿吨。2014年12月6日,媒体曝光湖南某铝业公司的上千吨电解槽大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氟废料,未经处理进行简易堆存,严重危害周围环境与人体健康。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纳入有效监管的危险废物数量急剧增加,危险废物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的监管上下足了功夫、用足了劲,但是诸如天津危险品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仍时有发生。

面对危险废物的增加和危废处理需求的迫切,现阶段,我们又有哪些危险废物处置方法可供选择,以期能降低爆炸性环境污染的发生?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你知多少?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曾经有海洋处置和土地处置两大类,前者现已被国际公约禁止。因此,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目前只有土地处置一类,主要是通过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将物理、化学性质适合填埋的无机固体废物埋入场内,否则必须经过预处理以符合入场标准。需要说明的是,当填埋物达到设计容量后,必须进行封场处理,使之环境隔绝避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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