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镀产业集中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07-08     浏览:609    评论:0    
      为促进我市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发展,不断完善吉泰走廊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遵循“集中布局、环境清洁、安全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吉水电镀产业的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电镀产业集中发展,现结合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和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力支持和推进电镀产业集中发展,规范电镀产业布局,引导电镀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实行清洁生产,走集约化经营道路,推动全市电镀行业上规模、上档次,实现规模集聚效应,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减少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构建我市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集中发展的原则。坚持平台共享、错位发展、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布局全市电镀生产企业的发展。凡是我市新引进的电镀生产企业,原则上在吉水电镀集控区落户生产,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发展。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电镀集控区项目,将吉水县电镀集控区打造成吉泰走廊唯一的电镀集控中心,打造成全市重要的电镀产业中心。

2、坚持满足发展需求原则。吉水电镀集控区规划建设面积1000亩,主要镀种为镀锌件、镀铜件、镀铬件、镀镍件、镀锡件及镀金件、镀银件等电镀种类,采用低污染的先进工艺。力争到2015年,电镀集控区电镀污水日处理量达5000吨,各种金属电镀量达1500万㎡/年,初步形成满足镀种需要、处理达标的健康配套格局。电镀产业年产值达20亿元以上,电镀企业入驻率90%以上;到2020年,电镀集控区电镀污水日处理量达10500吨,各种金属电镀量达7200万㎡/年,聚集一批对全市财政收入带来显著贡献的企业,电镀集控区平台引领作用明显。

3、坚持环保清洁安全原则。加强对吉水电镀集控区环境安全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电镀集控区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和监测,建设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对园区所有重金属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电镀集控区安全生产,达到含氰废水实现近零排放,一类污染物实行零排放,并尽量提高废水的回收利用率;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建设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安全。吉水县政府要对电镀集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电镀集控区内的企业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环保、设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高标准管理,严要求生产,确保环保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要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电镀废水处理单价,由吉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吉水县物价局、吉水县电镀集控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代表进行协商,尽快报市吉泰办、物价局协调后确定。具体按《江西吉水电镀集控区企业入园管理办法》执行。

4、坚持多模式发展原则。在坚持一视同仁的基础上,采取更开放运作模式,通过灵活的对接方式吸引企业落户吉水县。一是支持企业委托加工。通过市场化评估,综合考虑污水处理等设施投入,结合政府指导价格,合理确定委托加工价格;二是鼓励企业参股投资。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的管理经验或先进的技术参股投资,加大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等技术的改造升级,提升电镀集控区运营管理水平;三是鼓励企业自建厂房。鼓励需要金属电镀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吉水工业园。

三、主要举措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商务局、招商局要在招商工作中大力宣传推介吉水县电镀集控区,发挥品牌优势,不断增加吉水县电镀集控区的辐射能力;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吉水电镀集控区这一平台优势,着力引进电镀龙头企业,大力开展与金属电镀相关的电子信息和机械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市政府适时举办电镀及其相关产业的专题招商推介会,大力宣传我市电镀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势。要强化招商人员电镀业务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面向国内外重点区域以及央企、大公司、大财团和知名企业开展专题招商和“补链式”招商,力促引进落户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对原已落户我市的企业需入驻集控区的,要给予积极引导,优先安排。

2、严格电镀企业入驻标准。严格执行吉水电镀集控区电镀企业准入制度,凡进入吉水电镀集控区生产的企业,原则上租赁电镀集控区标准厂房生产。新入驻电镀集控区的企业原则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要在6000万元以上、年创税收要在300万元以上。对需要电镀配套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吉水工业园区实施重点扶持,优先引进,尽快扬优成势、集聚发展。

3、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市发改委(苏区办)要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其战略地位,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争取将吉水县电镀集控区列入振兴中央苏区重大项目库,并积极包装项目,支持吉水电镀集控区污水管网、道路及“三酸仓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工信委要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产业布局的引导,强化电镀产业向吉水电镀集控区集中,在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市科技局要积极向上争取与电镀相关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资金扶持;市环保局要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大力支持园区环境监测中心、重金属废水污染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适应电镀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简化贷款程序,扩大信贷投入,加大对电镀产业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债务融资业务,规范并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电镀集控区的标准厂房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向电镀产业集聚。

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需要金属电镀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吉水工业园,并享受吉水县的用地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投资优惠政策。对在吉水电镀集控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电镀生产企业,享受《吉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水县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吉水县府发〔2012〕2号)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二是企业自主创新奖励政策。支持电镀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对荣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称号并有认定证书的新产品,对列入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或取得国家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计划的项目,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9号)的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和奖励。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电镀企业和个人,比照国家级新产品奖励政策,由吉水县政府进行奖励。三是资金扶持政策。市、县安排一定资金,设立电镀行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申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争取对电镀集控区更多的资金投入。

6、加大用地和环保支持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吉水电镀集控区用地保障,通过申报全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使用省预留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以保障吉水电镀集控区用地需求。市环保局要积极向省环保厅争取下放或委托环保审评权限。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电镀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做好电镀集控区及产业发展协调工作,落实产业发展目标、措施及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吉水县成立电镀集控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对接办公室,主要负责电镀集控区基础设施建设,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以及其他县(市、区)相关企业引进、洽谈、审核、立项等对接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也要加强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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