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产生到处置全程可追溯

   日期:2015-11-11     浏览:430    评论:0    
      福建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5市各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2018年底前,福州市再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2019年,莆田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全省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近年来,规范化管理危废成为各地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资料图片
 

源头管控: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对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审核,我们的要求非常明确。”这位负责人表示,到2017年,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意见要求,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必须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须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监管手段:探索引入“互联网+”

“我们将充分利用危废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加强对危废产生、收集、存储、转移等各环节进行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督促企业建立危废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提升危废管理水平。

按照意见要求,福建省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信息化监管,推进企业危险废物出入口及转移信息化监控,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16年在厦门市开展试点,2017年逐步全省推开,实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

意见规定,2016年6月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2017年底前,建成省市两级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视频监控、数据扫描、车载GPS和电子锁等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规范管理:让企业的软件日趋完善

“根据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内容,我们将危废产生、收集、存储、转移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细化,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这位负责人表示,福建省把应急培训和演练作为一项长期抓的重要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列出清单,规范档案名录,逐一补充完善,让企业的软件日趋完善,以此规范危险废物各个环节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按照意见,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切实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出入库称重记录、分质分类包装等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规范有序。到2020年,国控、省控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的时间、地点、设施、设备规范达标,存放点建立监控系统,并接入本单位监控平台,防止露天堆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卫生所,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实现处置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设施建设:将大力引进PPP模式

“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我们将鼓励通过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在项目选址、公众沟通等方面,将加大协调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

意见要求,大型石化产业基地、以化工为主导的工业园区,以及规模化的皮革、合成革、电镀专业集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建立以垃圾焚烧为中心,医废处置、飞灰处置、工业危废处置及废旧家电拆解等多项目融合的产业园。2016年,三明、龙岩、泉州三市建成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和工业危险废物项目。

政策保障: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生产用电价格如何界定?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难易程度,我们将会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有关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产用电价格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水泥生产企业新建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享受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补贴待遇。

“我们还会适时修订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精神,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保重点工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上给予重点保障,并加强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将每年在省级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司法联动:形成综合执法监管合力

近年来,危险废物危害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我们将有序整合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危险废物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真正形成综合执法的监管合力。”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各市、县环保部门要在2016年底前做到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工作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台账、有信息平台。”上述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福建省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需的取证设备、检测仪器和防护用品。同时,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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