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狠抓电镀等工业污染

   日期:2015-08-11     浏览:376    评论:0    
      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该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比例达到72%以上,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70%,并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

据统计,浙江省现共有221个省控断面,2014年Ⅰ-Ⅲ类水质断面共有141个,以2020年省控以上Ⅰ-Ⅲ类比例达到72%以上为目标,则需要新增19个Ⅲ类断面。为实现这一目标,该行动计划中明确了将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四个方面推进浙江省的水环境污染治理。

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本次行动计划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不断改善浙江省的水环境质量,并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在巩固铅酸蓄池、电镀行业整治提升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制革、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整治。与此同时,将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要求在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新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以上标准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中,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就是强调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其中的两个重点分别是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针对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浙江省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在2015年底前,钱塘江流域和太湖流域将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2016年6月底前,该两大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水质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同时,将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新增城镇污水管网60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全省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全省运行3年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全部提高至75%以上。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着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生态农业

日前,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总体状况不容乐观,浙江省在此次行动计划中将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三个方面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据悉,浙江省将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并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型升级,预计到2017年,全省调减生猪饲养量12%。

与此同时,将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预计到2017年农药使用量减少10%,并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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