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已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4家

   日期:2015-02-13     浏览:522    评论:0    
       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日前,东营一家企业利用暗管偷排污染物被查处,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据悉,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省上下联动、部门携手、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月5日,已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对9家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2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3人被行政拘留。

      据环保厅相关人士透露,1月15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东营市神仙沟5号桩断面上游企业进行排查时,发现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从污水处理设施不同工序,引出三根暗管外排废水、污泥。第一根从厌氧池接出,通向北墙外的1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监测数据显示,坑塘内废水COD浓度11500mg/L、氨氮浓度43.0mg/L,分别超标191.7倍和4.3倍;第二根从二沉池接出向外直排污泥;第三根从芬顿反应池接出向外直排絮凝沉淀物。

      1月26日,东营市环保局对企业罚款1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并查封生产设施。同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1月29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仙河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主任赵某某和员工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

      上述被查处的14家企业中,聊城有7家企业,东阿县刘集镇王庄村窑厂,露天焚烧物主要为电线碎断及其他颗粒状电子垃圾,约有130吨,已移交公安机关;兴隆屯电镀厂属土小企业,电镀废水未处理外排,对生产运行设备进行查封,已移交公安机关;乐平镇蔡占元砂石料场、乐平镇贾运河砂石料场、乐平镇茌东桥砂石料场、乐平镇汇通建材有限公场,堆场防扬尘措施不完善,造成周围环境扬尘污染,已对生产运行设备和施工电盘进行查封,对单位实施停业整治;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5.67吨,对生产运行设备进行查封,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实施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嘉年华洗浴城,燃煤锅炉超标排放污染物,锅炉被查封。

      垦利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对该企业依法处罚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对1名责任人行政拘留6日。

      临沂金正建陶有限公司采取通过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责令停产整治,查封设施、设备,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按日连续处罚100万元。

      日照莒县华泰橡胶有限公司私自违法建设碳黑加工项目,生产设备被查封。济南裕兴化工氮氧化物超标,按日连续处罚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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