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陈某是这家偷排污水电镀厂的负责人。2013年7月该电镀厂搬至城区,主要从事铆钉、铁板等电镀业务。期间,陈某雇佣黎某、龙某、张某、叶某等4名工人,进行铁件的洗清、镀锌等作业。
公诉人:“在生产过程当中你排放污水有没有经过环保部门批准?”
被告人陈某:“没有。”
据公诉机关指控,陈某为了节省成本,放着厂里的污水处理池不用,擅自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大量六价铬、总锌等的有毒有害废水,通过一根管子直接排入河道或偷排到地表渗走。
审判长:“他这个排放一般都是什么时候排放的?”
张某:“直接流地面表层流走了。”
审判长:“清洗了之后废水直接流走了是吧?”
张某:“是的。”
为了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陈某是费尽心思,尽量将工人的作业时间跟县里公务人员上班时间岔开。
审判长:“你平时上班都是什么时间上班的?”
龙某:“七点半。”
审判长:“正常时间上班吗?”
龙某:“不正常。”
审判长:“为什么不正常?”
龙某:“因为要检查。”
今年2月,三门县执法人员在“五水共治”专项检查中发现了该电镀厂存在违规生产行为,随后提取该厂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测,发现废水中锌、铬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法人员随即要求陈某停止生产,但陈某抱着侥幸心理,仍偷偷组织工人进行生产加工。
公诉人:“被环保部门查了之后,你为什么还要继续生产?”
被告人陈某:“人家客户还有一点账务还在,企业有点小东西拿过来要做一下。”
公诉人:“你的意思就是说订单已经在了还没做完?”
被告人陈某:“对对,就是做做掉。”
据了解,该电镀厂每天排放废水2吨左右,从去年7月至今,总的废水排放量达到了200吨以上。庭上,五名被告人承认,因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下了今天的错误。法庭将择期对该案作出宣判。